(资料图片)
1、 于京、津、汉口、沙市、上海、常德、长沙、扬州、江西、成都、重庆、三原、兰州、肃州、迪化(乌鲁木齐)、包头、哈尔滨等处。
2、该号资本银17万两,每股以一万两作股,加上人力股俸,共人银股50余股。
3、所聘经理先后是阎永安(平遥人),宋宝藩(清源人)、范凝晋(平遥人)、侯绍德(介休贾村人)、范定翰(平遥人)。
4、初创时每年可净获利三至五千两,光绪年间达到年获利20万两左右。
5、该号专营汇兑、放款、贴现以及信托等多,以“信义勤俭”为经营宗旨,职员不得兼顾他业。
文章到此就分享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