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工信厅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措施,促进全省工业稳定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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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上,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2023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%及以上、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,按企业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‰给予奖励,单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。在实施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方面,对2023年各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、工业投资、高质量项目推进、“小升规”等方面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,并实施正向激励,二、三季度对季度得分前三名的设区市分别给予300万元、200万元、100万元奖励,年终对总得分前三名的设区市分别给予400万元、300万元、200万元奖励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投产纳统。对2023年二季度新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,省级财政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,若同时符合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,可叠加享受产值增量奖励。
本台记者:陈晖
通讯员:李思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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